辽宁省公布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
我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划定如下,现予公布。一、 中职升学
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: 220分。二、高职升学
非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: 175分。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:
普通类:按统考科目外语、计算机总成绩划定,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45分。
体育类:按统考科目学校体育学、计算机总成绩划定,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30分。
联系人:王老师
QQ:162219711
电话:15948364824
地址: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天骄大厦A座1单元18楼
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: 220分。二、高职升学
非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: 175分。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:
普通类:按统考科目外语、计算机总成绩划定,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45分。
体育类:按统考科目学校体育学、计算机总成绩划定,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30分。
联系人:王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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